新员工试用制度 
      一、 公司对新员工的试用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员工加入公司后7-15天的考察期,第二阶段为签定《劳动合同》后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 考察期是公司与新员工双方互相了解和适应的时间,双方考察满意后即可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工资按试用期工资计算;其中任何一方若考察期不满意者,可随时提出离职,期间不计工资。 
        三、 试用期是公司对新员工的正式试用过程,由公司为新员工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交付一定的工作任务,由人事主管和用人部门主管认真负责对新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专业水平等各方面进行了解和考核,每周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见附表)由人事主管备案。 
        四、 公司人事主管和用人部门应经常、及时对新员工发生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地方予以指导和校正,发现明显不符合公司各方面要求且在短期内不能改正者应及时协商并报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及时解除使用期合同。 
          
        五、 试用期员工须每周填写《本周工作总结和感受》(见附表二),交人事主管了解其工作状况并备案。 
        六、 试用期员工在尚未完全获得公司信任之前,不应掌握和了解超出其工作范围的公司财务和机密信息。却因工作需要向外带出公司重要物品时,须交纳相应的押金。 
        七、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领取试用期工资,所享受的公司福利待遇与其工作时间及对公司的贡献相适应。  
        八、 公司新老员工在工作中的地位是相同的,老员工在工作中应为新老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为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附表: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 日期: | 
           年 月 日 | 
          试用员工 | 
            | 
          考核人 | 
            | 
         
         
          |  思想品德 |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 
         
         
          | 工作态度 |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 
         
         
          | 工作能力 |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 
         
         
          | 专业水平 |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 
         
         
          | 详细说明: | 
         
         
          | 试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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